中国刑法敲诈勒索罪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敲诈勒索罪有关情节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中的有关问题: 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是多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特别注意的是:不一样的省市区、直辖市、自治区或许会有不一样的规定,譬如浙江人民法院在《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建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 2000 元以上不满 2 万元的,是“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 2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是“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 10 万元以上的,是“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的紧急情节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规范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推行放火、爆炸等风险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紧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权势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借助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员工、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导致其他紧急后果的。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紧急情节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上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 “其他紧急情节”、“其他特别紧急情节”。
多次敲诈勒索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多次敲诈勒索”。
情节轻微的认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备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风险不大的。
其他情节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觉得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置。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存活在过错的,依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状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置;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的,不觉得是犯罪。
明知别人推行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互联网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一同犯罪论处。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以在信息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法二手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别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推行上述行为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明知别人借助信息互联网推行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合、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一同犯罪论处。
借助信息互联网推行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产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推行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不真实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信息互联网,包含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施为终端的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互联网,与向公众开放的局域互联网。
引使用方法条
《刑法》